鉴于中国行政级别非常严格,故在翻译时最好能体现出这种差别,国务院部委下属的“司”及省级政府下的“厅”属同一级别,一般都译成Department。
干部司àPersonnel
Department
礼宾司àProtocol
Department
交通厅àDepartment of
Communications
卫生厅à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
但是“办公厅”有定译:General office。
“处”是“司”及“厅”的下属部门,一般译成Division。
《韦氏词典》对Division的释义是: A major autonomous or semi-independent but
subordinate administrative unit of an industrial enterprise, government bureau,
transportation system, or university.
(工业企业、政府机构、交通系统及大学的一个自治或半独立的从属机构)
从上述释义中可以看出,Division和我国行政体系下的“处”性质上非常相似,比如好多司、厅、局下属的“计财处(Planning and Finance Division ”、“政策法规处(Policy
and Law Division ”等就是典型的半独立从属机构,再比如在县一级政府下面都有“房管处(Division
of Housing Management)”、“环卫处(Division of Environment
and Sanitation)”等,其财务收支相对独立,但它们都受“建设局”领导,是典型的自治性质的从属机构。
Division与Department不同,Department可以作为政府一级部门机构(one of the principal branches of a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),而Division只是一个政府机关的部门单位(a unit of governmental
bureau),所以在美国的政府体系中,很少看到有直接以“State
Division”、“City Division”名称出现而不从属于任何Department或Committee的情况;在我国,大部分情况下,“处”也是不作为政府一级机关部门的,即使有像“某某市公路管理处”之类的名称,实际上它还是“某某市交通局”的下属机构。这一点和美国的情况非常相似。
但是,在地区一级行署管治下的“处”似乎是个例外,如:“某某地区公安处”,实际上和某个地级市的公安局是同一级别的。这时候,如译成Division就违背了上述原则。
所以有人将“公安处”译作 Office of Public Security,这似乎是一种解决办法,但是笔者认为,如果我们把“行署”当作省政府的派出机构,而不是一级地方政府(按照法律确实如此),那么“公安处”实际上也就是一个机构下属部门了,所以笔者还是坚持将地区行署下辖各“处”译作Division。
国家行政系统以外的“处”,有些仍适用Division,如企业、大学的内设部门:“财务处(Finance Division)”、“保卫处(Security Division)”等。
但另外一些“处”,或者是纯粹独立机构,或者是英语中已有对应定译,就不宜再套用上述原则了,而应采用其它译法,译作office或department等, 列举如下:
公证处àNotary Office
教务处à Office of Academic Affairs
急诊处àEmergency Department
联络处àLiaison offi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