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制定标准、统一公共标志的翻译方面,国内一些城市已然走在深圳前面。我们要借鉴,但不要照搬。虽然它们所制定的标准,经过中外专家共同努力,取得骄人成绩,但根据报端纰漏的部分资料,并非无懈可击。以北京出台的《标准》为例,就有值得商榷之处。
其一、“立交桥”统一翻译为Bridge,如“国贸立交桥”译为GUOMAO ;Bridge,错误有二。一是“国贸”的汉语拼音不应该全部大写;二是bridge不是“立交桥”。按照《朗文高阶英语词典》对bridge的释义, ;A ;structure ;built ;over ;a ;river, ;road ;etc. ;that ;allows ;people ;or ;vehicles ;to ;cross ;from ;one ;side ;to ;the ;other。因此,bridge意为“道路、河流上方架设的建筑物,旨在方便人们和车辆来往通过”。
其二、把“里”、“胡同”音译,没错,毕竟是具有“中国特色”的街巷名称。但如果全部大写,如“前章”胡同译成QIANZHANG ;Hutong。不仅没有任何理由,而且缺少意译的通名。
其三、除了“长安”、“平安”、“两广路”的“街”和“路”用avenue翻译外,其余的“街”和“大街”一律译成Street,未免失之偏颇。Street(街)用作“镇内”之路名; ;Road(路)用作“镇际”之路名(语出同上辞书)。